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温委发〔2012128号)《中共苍南县委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苍委〔20123号)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作用。

 

目前,我县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620家,其中社会团体18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36家,随着社会组织队伍的不断壮大,功能发挥也不断显现。为进一步增进我县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和政府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我县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处置突发事件、激发社会活动、促进和谐稳定等诸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县拟成立社会组织促进会,业务指导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县民政局,办公地址拟设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内。请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实现我县社会组织的再组织,让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左膀右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