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苍委发〔2013140号)精神,根据《苍南县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度公益创投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赶超发展,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的战略目标,面向相关基层社区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征集公益服务项目创意,在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的基础上对优秀项目创意进行奖励,同时根据一定原则和要求对获选实施相应项目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给予资助和能力建设支持,借此培育、扶持、发展一批优秀公益性社会组织和优质公益服务项目,引领支持公益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着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推动我县公益慈善事业的专业化和可持续发展,为苍南赶超发展和社会管理改革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社会组织力量支撑。

二、活动目标

(一)发现社会需求,培育公益项目。顺应形势发展需要,通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发现和整合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普遍惠及但广大民众迫切需要且普遍欢迎的公益服务项目,有效满足社会服务需求,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换,逐步拓展公益服务的半径和内涵,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扶持社会组织,促进专业成长。通过为初创期和中小型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建立在明确的组织目标和工作业绩评估基础上的资助,同时在发展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品牌推广、财务管理等综合能力建设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培育扶持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三)提高资金效益,节约社会成本。通过将公益慈善本身作为一种资本投入方式,引导广大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更好地将资金投入公益领域。同时,通过实行项目化服务和建立严格的绩效评估制度,促使接受捐助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财务配置、经营效益和长期公益目标的达成,切实提高公益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有效节约社会成本。

(四)推动全民公益,激发社会创新。通过有效动员广大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逐步推动全民公益。同时,将“公益慈善”与“商业智慧”理念有效结合,改变传统被动的慈善公益理念和模式,创新性地整合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力量以解决社会问题,不断激发社会创新。

三、活动规则

(一)创投主体。申报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和乡镇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   

(二)项目内容。参加创投的公益项目所获得的社会捐助和政府资助应符合相应资金使用范围,并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和持续发展所需。根据《苍南县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使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苍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本次创投活动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美丽苍南”项目。主要包括积极参与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结合实际针对性参于开展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青山白化治理、三改一拆等公益性服务。

2、为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纯老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3、助残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照料服务、残障人士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4、青少年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社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以及新苍南人子女助学帮困等服务。

5、扶贫帮困项目。主要包括对支出性贫困家庭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以及为其它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等。

6、其它公益项目。主要包括为城乡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提供资助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其它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三)项目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乃至全县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三社互动”和“两工联动”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4、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从通过其它渠道获得了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6、实施主体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四)服务范围

公益项目实施地点可以全县范围、也可以一中心镇或社区、二个以上中心镇或社区范围内实施。服务对象以本县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为主,适当兼顾在苍南新居民。

(五)项目经费

1、社会捐助。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对参与创投的公益项目进行定向捐助。社会定向捐助资金专项用于获选项目运作及项目持续发展所需,捐助金额达到获选项目经费预算总额50%及以上的可获得该项目冠名权。社会捐助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明确定向捐助意向,并在项目实施前注入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帐户。由县民政局以及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共同负责社会定向捐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对于以实物形式进行的捐助由承办单位负责换算为货币价值,报县民政局同意后纳入社会定向捐助总额进行分值换算。

2、配套资金。在获选实施项目获得一定数量社会定向捐助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施所需经费和所服务乡镇、社区予以配套补助,配套资助资金最高限额为3万元。对于无定向捐助的获选实施项目,配套资助资金最高限额为5万元。

3、创意奖励。将部分符合“社会需求广泛性、现实需要迫切性、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理念创新性”要求,因主客观原因未能获选实施的项目评选为优秀项目创意,根据实际情况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分别颁发优秀创意证书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六)资助周期

本次创投活动项目资助周期一年(20167月至20176月),特殊性质项目或优秀项目资助周期原则上可延长至2018年,直接作为2017年度公益创投项目。

(七)项目监管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承办单位及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2、获选项目团队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承办单位提出;未经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3、获选项目团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承办单位不再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四、创投程序

(一)项目征集20164月中旬至5月下旬完成)

1、发布公告。通过媒体宣传和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项目。

2、引导需求。通过专题培训和召开会议等方式,引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社区对社会公益服务的需求进行梳理,并将相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3、申报指引。以适当形式组织进行项目申报指引及相关辅导培训。

4、接受申报。2016516前,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接受项目申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

5、项目初审。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报告申报单位和个人。总体符合要求但设计不够完善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并再度申报。

(二)项目评审20166月中旬前完成)

成立评选委员会,由511名的专家学者、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和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士以及基层乡镇、社区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成,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公益项目进行评审,选定入围项目,并确定获选项目和优秀项目创意。评审结果在苍南县民政局网、苍南县促进会网站以及《今日苍南》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在公示期间,未发生举报、投诉的,开展项目推介工作。

(三)项目推介20166月下旬前完成)

组织开展入围项目公益相亲会,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及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参于认领并资助公益项目,资助资金统一由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接收后,按捐助意向拨付。相应项目申报团队也可自行动员,入围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代表陈述关于项目设计初衷、实施计划、预期成效以及相关感受,增加创投项目的人性化、通俗化及感染力,广泛宣传公益慈善理念,激活各界参与热情,放大创投社会效应,营造全民公益氛围。

(四)项目实施20167月—20176月)

1、签订项目协议。与获选项目团队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申请资金拨付。根据公益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核后,服务项目资金分二批直接拨付给获选项目团队。合同签署后拨付项目资助总金额的7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后拨付30%

3、督促项目实施。督促获选项目团队按照合同要求实施项目,并针对获选项目团队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以提升获选项目的实施成效和项目团队的整体能力。

4、组织监督评估。督促获选项目团队按月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定向捐助团体和个人公开相关信息。

(五)项目总结201778月)

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县社工办、县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投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

 

附件:苍南县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苍南县民政局      苍南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016年4月12